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(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)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絡安全,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、社會公共利益,保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,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(fā)展,制定本法。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、運營、維護和使用網絡,以及網絡安全的監(jiān)督管理,適用本法。第三條 國家堅持網絡安全與信息化發(fā)展并重,遵循積極利用、科學發(fā)展、依法管理、確保安全的方針,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(lián)互通,鼓勵網絡技術創(chuàng)新和應用,支持培養(yǎng)網絡安全人才,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,提高網絡安全保護能力。第四條 國家制定并不斷完善網絡安全戰(zhà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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